1. 询比条件 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高韧性混凝土预制构件二期生产线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发包人为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目前已具备询比条件,现由项目发包人作为询比人,对本项目厂区改建施工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雅安市雨城区西门南路 173 号。按照高韧性混凝土预制构件二期生产线建设的要求,需对厂房进行局部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电气线路,基础加固和轨道预埋等,具体工作内容按出具的施工图纸为准。 2.2询比范围: 本次询比为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高韧性混凝土预制构件二期生产线项目厂区改建施工,划分为CQGJ2024一个标段; 2.3建设工期: 预计工期: 40 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其中房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 60 个月)。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至今,完成1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造施工(须包含主体结构)项目1个及以上。 注:业绩中房屋建筑工程可为合同中包含该施工内容的项目或者单独合同的项目。 4、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信誉、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6、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 (2)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报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不得参加报价。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用资格后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含复印件)于2024年 4 月 2 日至 2024年 4 月 7 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21室报名并领取询比文件,询比文件仅免费提供电子版,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5.2补遗书(如果有)在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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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 询比条件 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高韧性混凝土预制构件二期生产线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发包人为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目前已具备询比条件,现由项目发包人作为询比人,对本项目拌合站建设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雅安市雨城区西门南路 173 号。按照高韧性混凝土预制构件二期生产线建设的要求,需建设安装整套混凝土生产线,包括1.5m³立轴行星式搅拌机、配料系统、除尘系统及其配套设备等,详见技术规范。 2.2询比范围: 本次询比为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高韧性混凝土预制构件二期生产线项目厂区拌合站建设,划分为BHZ2024一个标段; 2.3建设工期: 预计工期:4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至今,完成100万元以上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 注:业绩中拌合站建设项目可为合同中包含该施工内容的项目或者单独合同的项目。 3、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4、人员、信誉、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5、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 (2)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询比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事业法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否则,其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格式的承诺函中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报价,联合体各方均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人员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3.2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报价。 (1)报价人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在其自身资质允许范围内及联合体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 (2)联合体报价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②联合体各方资质均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3.1款第1项资质要求,累计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3.1款第2项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累计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3.1款第3项业绩要求及第4项财务要求。 ④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⑤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3.1款第6项信誉要求。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用资格后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含复印件)于2024年 4 月 2 日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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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 招标条件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满足本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的需要,拟对G4215成都经自贡至泸州段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成自泸A4标段涉河工程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第三次)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成自泸A4标段由K229+300至K297+866,长约68.6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有互通式立交10处;特大桥2座,计长1613m;大中桥51座,计长8698m;无隧道;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2工程地点:泸县、龙马潭区、江阳区、合江县、赤水市 2.3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2.3.1本项目预估需要完成约12处桥梁(其中涉及须由长江委审批的桥梁共2处,分别为黄舣长江特大桥、赤水河特大桥;市级桥梁共2处;区(县)级桥梁共8处)、2个弃土场,共约14处涉河工点的防洪影响评价、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性评价、改河方案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如需要)、防治补救措施专项设计(如需要)、以及根据行业规定和要求需开展的支撑专项报告成立和审批的所有工作。同时还需完成弃土场的稳定性评估(单独成册,并遵循《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等的技术要求),评估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渣场拦挡工程稳定性分析、排导设施过流能力以及安全稳定性评价等工作;同时进行弃土场下游及周边(渣场下游至少1公里范围内)敏感因素调查识别及分析(如需要);评估报告应有明确的论证结论或给出修改建议,协助完善渣场设计后能够通过稳定性评估。本项目的成果内容应包含上述涉河工点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或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及对应的批复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的弃土场稳定性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通过评审获得批复的改河方案设计文件及后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如需要),以及行洪论证批复文件中要求另行增加的防治补救措施专项设计文件及相关评审意见或批复文件(如需要)等。 2.3.2中标人需提供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的全线所有涉河工程的水利咨询服务工作及后期服务期间地方主管部门要求增加的行洪论证工作,后期服务新增工点按本合同相关价格支付,不另行协商;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内容的审查、审批。防洪影响评价报送长江委后,若未按工期要求批复,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3.3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针对本次招标项目获得批复需完成的其他工作(如有)。 2.4工期要求 自招标人发出工作通知单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工作通知单中涉河工程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改河方案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如需要)和弃土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等相关工作,提交招标人审查,按项目建设时间要求进行评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获得防洪影响评价、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批复文件和弃土场稳定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等。若批复文件要求另行增加防治补救措施专项设计,应在获批后尽快按要求补充相应工作,并评审获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1.2 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认证的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业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1.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2个高速公路涉河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项目(以获取水利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文水资源或水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文水资源或水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财务要求 近1年(2022年1月~2022年12月)财务无亏损。 3.1.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不适用); (4)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1家牵头单位和1家成员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完成本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的单位; (3)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 (4)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都须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1、3.1.2、3.1.5及3.1.6项要求;若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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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各潜在投标人: 《G4215成都经自贡至泸州段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成自泸A4标段黄舣长江特大桥等4座桥梁的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和“(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分别修改为: (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注:本表后应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需要)的复印件、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的连续前6个月在其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个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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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各相关单位: 蜀道集团新增智慧产业服务平台,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为了主动融入平台开展业务,现邀请与我公司有贸易、采购和运输等相关业务合作的单位在智慧产业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 经办人登录蜀道智慧产业服务平台(官方网址为:https://cy.shudaolink.com/),根据自身业务状况选择对应版块进行,同时应上传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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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1. 招标条件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满足本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的需要,拟对G4215成都经自贡至泸州段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成自泸A4标段黄舣长江特大桥等4座桥梁的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成自泸A4标段由K229+300至K297+866,长约68.6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有互通式立交10处;特大桥2座;大中桥51座;无隧道;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黄舣长江特大桥推荐线K线拟推荐采用主跨635m钢管混凝土拱桥。赤水河特大桥推荐线K线拟推荐采95+180+95m连续刚构。濑溪河大桥拟推荐采用原桥的20米跨径小箱梁。龙溪河大桥拟推荐采用原桥的30米跨径T梁。 2.2工程地点:泸县、龙马潭区、江阳区、合江县、赤水市 2.3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2.3.1目前本项目需要对黄舣长江特大桥、赤水河特大桥、濑溪河大桥、龙溪河大桥开展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 2.3.2中标人需提供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的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内容的审查、审批。后期服务新增桥梁按本合同同类型桥梁价格支付,不另行协商。 2.3.3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针对本次招标项目获得批复需完成的其他工作(如有)。 2.4工期要求 自招标人发出工作通知单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工作通知单中桥梁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并提交招标人审查,按项目建设时间要求进行评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编制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并获取主管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1.2 资质要求 具有港口河海工程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1.3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由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公路桥梁项目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业绩(以获取交通运输部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3.1.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港口航道或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财务要求 近1年(2022年1月~2022年12月)财务无亏损。 3.1.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在招标人供应商库的投标人也可参与本次投标,但需在开标前联系招标人办理完成入库工作。招标人不接受在招标人供应商库中被评价为年度不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当日招标人自行查验)。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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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