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至大竹高速公路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溃坝分析报告采购询价公告
TIME:2025-03-24

各报价人:

因项目需要,(南充至大竹高速公路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溃坝分析报告)需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充至大竹高速公路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溃坝分析报告项目需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南充、广安、达州;

(三)项目规模:项目路线起于高坪区G42沪蓉高速东观枢纽,接G42南充至成都段扩容起点,原路扩容至胜观附近后设新线,经高坪区长乐、胜观镇,蓬安县罗家镇、银汉镇,广安区花桥镇,龙台镇、肖溪镇,渠县琅琊镇,止于大竹县庙坝镇牌坊枢纽(K92+083.957),顺接大竹至垫江高速,并十字枢纽连接G65包茂高速。路线全长约92.021公。全线设计车速采用100Km/h,东观枢纽至胜观枢纽原路扩容段采用双向8车道,整体式路基宽41.0m,胜观枢纽至牌坊枢纽新建段采用双向6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m。初步设计共设置约23处弃土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办水保〔2023〕177号的要求,禁止在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渣场。下游一定范围内有上述敏感因素且不能直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的,应有专题论证并有明确的“不存在重大影响”的论证结论以支撑选址合规的要求;

(四)工作内容:南充至大竹高速公路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及溃坝分析报告工作 。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持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要求:/。

(二)工期与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接到询价人的开工指令后立即开工,工期30日历天。并严格按询价人要求的工期完工。工作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影响,工期可经协商顺延。

2、质量要求:满足项目主体勘察设计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三)业绩、人员、设备、财务要求

1、业绩要求:单位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3月10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2个及以上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项目,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本次项目负责人应承担过不少于一个上述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在报价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设备要求:/;

4、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信誉要求

1、报价人近3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截图查验结果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并截图查验结果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并截图查验结果)或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提供承诺);

(五)报价限价要求

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8.3万元整(为履行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应我方要求参加相关咨询或评审会议的各项费用),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通过实际性响应的报价人,确定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方法附后)。

(七)报价文件样式、份数、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须注明报价人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递交报价文件正本复印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

2、报价文件需盖章的地方,应加盖公章,报价文件需签字的地方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需采用线装或者胶装方式装订后密封报送至我公司;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统一于2025年03月27日上午10:00之前递交;

5、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623642830。采用邮寄方式的,报送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放弃。

(八)履约担保缴纳要求如下:

履约担保的金额:不要求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报价人基本银行账户中转出。

递交履约担保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我公司中标通知书15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南郊支行

账号:51001875136050061639。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文件;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未按询价文件中限价要求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文件;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合同签订

我公司和中标人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只有一家,重新进行采购申请审批,转入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2、经评审项目流标的,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的,根据评审报告中标候选人排序,推荐排名其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报价文件领取方式

2025年3月24日09时至2025年3月26日09时,有意愿领取的报价人需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至重庆市江北区洪恩二路绿地more1-2栋四川省公路规划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3楼会议室免费领取报价文件,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623642830。

对本次询价工作如有异议或投诉,在发布询价公告之日起至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止,实名向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反映,联系电话:028-85527760。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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