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审计服务机构项目1号补遗书
TIME:2025-06-23

一、本项目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进行如下调整:

由“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调整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合伙制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14:00-14:30”;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第六章“评分办法”,第五条第5款“评分标准及依据”中,“投标报价”合计20分:以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报价按偏离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当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20-偏差率×100×E1,E1取0.4;当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20-偏差率×100×E2,E2取0.35。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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