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报价限价要求”进行如下调整:由“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人民币49万元整(为履行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应采购人要求参加相关咨询或评审会议的各项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否则作废标处理。”调整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49万元整(为履行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应采购人要求参加相关咨询或评审会议的各项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本项目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不调整。
三、电话通知已领取询比文件的单位。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