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人:
因项目需要,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K1786+810-K1798+600段隧洞空洞检测监理抽检试验检测需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K1786+810-K1798+600段隧洞空洞检测监理抽检试验检测外部供应采购;
(二)项目地点:泸州市纳溪区;
(三)项目规模: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K1786+810-K1798+600段(G321纳溪区天仙至永宁段改建工程)全长11.794公里,沥青砼路面,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3米/30米;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7座(其中大桥3座,中桥4座),拆除石拱桥1座(20+2X50+2X20分离式石板肋拱桥);隧道2座,其中长隧道1620米(右线)/1座,中隧道888米/1座,隧道建筑限界9.75米(净宽)X5米(净高)。项目总投资约12.24亿元;
(四)工作内容:完成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K1786+810-K1798+600段隧洞空洞检测监理抽检试验检测的工作 。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持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
3、协作方:集团协作方。
(二)工期与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接到采购人的开工指令后立即开工,工期30日历天。并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完工。工作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影响,工期可经协商顺延。
2、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三)业绩、人员、设备、财务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1个 隧道检测的业绩(合同文件也可以为证明材料);
2、人员要求:至少需配备1名试验检测负责人、1名试验检测工程师,并提供试验检测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报价人单位连续、不间断的参加社保缴费的证明;
3、设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附网络查询结果截图。
2、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信息,附网络查询结果截图(事业单位除外)。
3、集团协作方的信用评价B级及以上(附集团协作方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五)报价限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人民币5.19万元整(为履行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应采购人要求参加相关咨询或评审会议的各项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通过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确定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报价人为成交报价人(具体评审方法附后)。
(七)报价文件样式、份数、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须注明报价人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递交报价文件正本复印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
2、报价文件需盖章的地方,应加盖公章,报价文件需签字的地方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需采用线装或者胶装方式装订后密封报送至采购人;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统一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之前递交;
5、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联系人:晏成酉;电话:18782486903。采用邮寄方式的,报送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放弃。
(八)本项目不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文件;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未按询价文件中限价要求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或邮寄至规定地点的报价文件;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中标人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一)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只有一家,重新进行采购申请审批,转入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2、经评审项目流标的,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3、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根据评审报告中标候选人排序,推荐排名其后的报价人为中标报价人。
(十二)报价文件领取方式
本询价公告、补遗书(若有)在采购人网站(https://www.schdri.com)上发布。询价文件领取方式如下:
自行下载:有意愿进行报价的单位在询价公告附件栏自行下载,补遗书(若有)在采购人网站(https://www.schdri.com)上发布。
(十三)本次询价活动异议与投诉
对本次询价工作如有异议或投诉,在发布询价公告之日起至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止,实名向采购人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反映,联系电话:028-85527760。
附件:1.外部供应项目采购技术要求
2.评审方法
3.报价人报价文件(格式)
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