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在询比申请人:
现对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钢横梁、钢牛腿及其配套辅材贸易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第一章询比公告中第二条由“项目名称: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地钢横梁、钢牛腿及其配套辅材贸易采购”修改为“项目名称: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钢横梁、钢牛腿及其配套辅材贸易采购项目(第二次)”。第四条第一点由“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钢横梁、钢牛腿及其配套辅材及其配套辅材贸易采购”修改为“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钢横梁、钢牛腿及其配套辅材贸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内容一并修改。
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钢横梁、钢牛腿及其配套辅材及其配套辅材贸易采购询比文件(第二次)澄清公告.pdf
四川省公路院宏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