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转让方”),现有4辆汽车(不含车辆号牌)拟进行转让处置,特邀请有意向的竞价人参加本次公开竞价。
一、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中国境内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过户/转籍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车辆竞买(但因买受人违约造成标的重新拍卖时,原违约买受人不具有该标的再次竞买资格)。若因竞价人不具备相应资格导致拍卖成交后无法过户/转籍,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竞价人弄虚作假,在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下骗取竞买资格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成交结果无效,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丧失参与再次拍卖的竞价资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的车辆以实物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竞价人应自行实地查验车辆状况,转让方声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标的的品质优劣、配件不全和修理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存在事故、大修及所涉及的年检到期、保险到期、强制报废期限、尾气排放、机械零件、三元催化、座椅板凳、轮胎尺寸等均由竞价人自行查询、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费用及其风险。
2、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如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缴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车辆的违章罚款,车辆转让前由转让方处理,处理完毕后办理移交手续。
5、有意向者应在报名截止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车辆,自行了解转让车辆的状况及各项税费缴纳情况及评估价,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确认了车辆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车辆的现状及相关要求。
6、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竞价公告》的全部条款,并自转让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7、转让方不对转让车辆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
8、现场查看转让车辆时间及地点:
川A9032R别克商务车于2026年4月3日报名时可现场查看;其余车辆可在2026年4月7日上午9:30~11:30到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南段89号查看。
三、竞价保证金缴纳要求:
1、有意向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之前按要求缴纳3000元(大写:叁仟圆整)竞价保证金。
2、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下午5:00时
3、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南郊支行
帐 号: 5100 1875 1360 5006 1639
4、竞价成交后,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不予退还,未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1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四、报名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报名,有意向者须到我公司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我公司不接受其报价文件。
现场报名时,竞价人是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价人是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号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30时。
报名地点: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1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80933299
五、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价保证金转账证明各一份,均加盖公司鲜章。竞价人为个人的,只需要报价函、竞价保证金转账证明。
2、竞价人于2026年4月9日上午10:00~10:30时(北京时间),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武侯祠横街1号2号楼一楼会议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超过时间的报价文件我公司将不予接受。
六、注意事项
1、竞价人在竞价现场须听从我公司工作人员安排,不听从安排者我公司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之后的类似竞拍将不接受其报名。
2、竞拍底价:
川A9032R别克商务车转让底价为4300.00元;
川A449KQ五十铃皮卡转让底价为2100.00元;
川A2HA33尼桑皮卡转让底价为3100.00元;
川A351TZ尼桑皮卡转让底价为2600.00元;
竞价人可对以上任意1~4台车进行报价,低于竞拍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本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选人。最高价报价单位多于1家时,由我公司组织最高价报价单位,现场再次进行书面报价,直至选出最高价报价单位。最高价报价单位放弃中选资格的,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次高价报价单位成为中选人。
4.未到现场报名的、未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或超过递交时间的报价文件,我公司不予接受。
七、合同签订及缴款
在转让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签订后,中选人在1个工作日内缴纳车辆转让款。
八、车辆和相关资料、证件、钥匙移交
中选人缴纳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即进行车辆和相关资料、证件、钥匙移交。转让方填写移交清单,其内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移交完毕,双方参与人员签名确认即视为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完成。
九、车辆过户
确定中选人后,转让方与中选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过户手续,完成过户手续当天,完成车辆移交手续。
十、本次竞价活动我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